3 基本规定


3.0.1 废水处理工程的工艺选择应遵循综合治理、再生利用、节能减排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应充分回收利用水资源及废水中可回收利用的物质。
3.0.2 当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废水处理工程应按最终规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
3.0.3 废水处理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和运维便利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积极慎重地选用经过验证并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0.4 废水处理要求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要求确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0.5 工艺流程的选择应考虑地域、地理、地质、气象、地震和洪水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3.0.6 废水处理工程的进水水质宜根据实测数据或按类似企业的运行实践确定。
3.0.7 废水处理工程的处理工艺在无成熟经验借鉴时,可通过试验或按相似水质运行经验确定处理工艺和设计参数。
3.0.8 废水处理工程应根据工程规模、水质特性按照清污分流、浓淡分离的原则分类分质收集处理。
3.0.9 贮存、处理含有易挥发出有毒、有害、可燃和恶臭等气体的废水处理装置及构筑物,应对其排气进行收集并妥善处置。
3.0.10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置明显标识。
条文说明
3.0.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废水处理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废水处理的工程实践也在日益丰富,仅仅要求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不再是终极目标。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应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达到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的目的。例如,电子工业废水中的一些有价金属物质通过技术手段的回收利用,不仅减少了化学药剂的使用和污泥的处置费用,还能达到资源回收的目的。一些较为洁净的清洗废水的回收利用,也大大降低了生产过程对水资源的耗费,这对作为用水大户的电子工业生产工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电子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使用和废水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建立在全厂水量平衡和物料平衡基础上的整体解决方案,尤其是要对废水处理工艺的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以及卫生安全性进行全面论证和评价,将满足工艺生产过程需求的分级供水、使用后的排水分质收集与末端有针对性的高效处理相结合,达到节能减排、总量控制的目标,是对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工艺选择的新要求。
    例如,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二者可以适度地根据排放水质进行自主中和,节约了酸碱药剂的投放,同时减低能耗。无特别污染物和重金属产生的废水处理后可回用于绿化、洗车等。
3.0.2 本条针对大多数电子工业制造“爬坡达产”的发展特点阐明了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关系,指出了实现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要求的方法和技术措施,即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
3.0.3 本条规定了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原则要求。
    随着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环保技术不断发展,四新技术不断涌现,标准不应阻碍或限制四新技术的使用和发展,相反,标准应积极鼓励、支持四新技术的使用和发展。
3.0.4 项目选址、区域规划和建筑方案形成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会结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给出废水处理后各项指标的排放要求。因此,废水处理设计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具体要求。
3.0.6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废水进水水质和排放标准决定了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但因产品种类、生产工艺流程、废水分类收集的原则以及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电子工业废水的水质水量差异很大,如何准确确定废水水质是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有效处理废水的前提。一般宜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在确实没有实测数据时,宜按类似企业的运行实践来确定。
3.0.7 因生产中新工艺的运用会导致非常规的废水水质排放,在没有成熟工艺处理的前提下,可通过试验来模拟生产过程及处理工艺中可能排放的废水水质,以确定设计参数。如果已有相似水质运行经验也可用于确定处理工艺和设计参数。
3.0.8 废水排放收集环节,要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设备的不同排放需求。不同污染种类的废水、同类废水中污染少的废水和污染严重的废水分开收集,以便针对性地进行高效处理及回收利用。
3.0.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电子工业废水中污染物种类繁多,水质复杂。而在电子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部分处理单元如反应槽、生化槽等过去常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结构,导致在废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部分处理单元逸散出大量有毒、有害、可燃和恶臭气体,不仅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还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健康及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要高度重视废水处理装置及构筑物由于废气逸散带来的环境和卫生安全风险,应对其排气进行收集并妥善处置。
3.0.10 为了便于电子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内的介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或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应对电子工业废水管道按不同介质设置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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